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国省市水库移民有关精神,后期扶持范围为全省境内水库的农村移民,2006年6月30日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为20.51万人。移民涉及12个市州、34个县区市,高台县是其中之一。
二、补贴对象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迁入我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共13户57人,其中:南华镇6户,27人,骆驼城镇7户,30人。2026年,纳入补贴的移民共13户51人,其中:南华镇6户,25人,骆驼城镇7户,26人。
在扶持期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1.新出生人口;2.扶持对象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招公聘期间、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就业并有稳定收入来源的;3.扶持对象生产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4.扶持对象死亡的;5.扶持对象服刑期间(缓刑除外)。
三、补贴标准
2026年度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四、办理程序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下达的基金扶持计划文件精神和资金计划,县水务局对迁入我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汇总后在相关村务栏内进行公示。
五、资金发放
审核完成后,由县水务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模块”,将资金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主管部门:高台县水务局
咨询电话:0936-6627111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68 高台县财政局
附件:
附件1:高台县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政策清单.xlsx